山东规范双标?防排烟风机不能采用橡胶减震,消防水泵却可以?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07-30 12:59:04点击:5105
众所周知,防排烟风机安装时不应设置减震装置,确需要安装时也不能使用橡胶减震装置,规范要求如下: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51251-2017 6.5.3 风机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,且不应设置减振装置;若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且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,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。原因:防排烟风机是特定情况下的应急设备,发生火灾紧急情况,并不需要考虑设备运行所产生的振动和噪声。而减振装置大部分采用橡胶、弹簧或两者的组合,当设备在高温下运行时,橡胶会变形溶化、弹簧会失去弹性或性能变差,影响排烟风机可靠的运行,因此安装排烟风机时不宜设减振装置。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风机时,也不应选用橡胶或含有橡胶减振装置。
然而,消防水泵的安装却允许使用减震装置,并且一般都是采用橡胶减震,规范要求如下: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》GB50974-2014 5.5.10 消防水泵不宜设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房间的上一层、下一层和毗邻位置,当必须时,应采取下列降噪减振措施:问题来了,为什么风机不允许而消防水泵却可以呢?这不是明晃晃的双重标准吗?若说风机怕高温可能会造成橡胶会变形溶化,影响排烟风机可靠的运行,水泵就不怕吗?有人说,消防水泵安装在水泵房内,遇高温环境运行的机率不大,而风机虽然也是安装在风机房内,但是风机尤其是排烟风机需要排走火灾现场的高温热烟,所以风机可能存在高温下运行的情况,因此风机不能安装橡胶减震装置。